41項行政性收費停征
房屋轉讓手續費、婚姻登記費等41項行政性收費將停征;商標注冊收費標準將降低50%;全國統一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;……4月1日起,一批新規將影響我們的生活。
41項行政性收費停征
為切實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,促進實體經濟發展,財政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《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》,決定自2017年4月1日起,取消或停征房屋轉讓手續費、船舶登記費、婚姻登記費等41項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,將商標注冊收費標準降低50%。 41項被取消或停征的收費中,涉及個人等事項的收費有6項,包括停征婚姻登記費、收養登記費以及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取檢索費、復制費、郵寄費;涉及企業的收費共35項,包括取消公安部門的機動車抵押登記費、環境保護部門的環境監測服務費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的房屋轉讓手續費等,停征衛生計生部門的衛生檢測費、質檢部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費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藥品檢驗費等。 41項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如下: 一、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(共35項) (一)取消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(共12項) 1.非刑事案件財物價格鑒定費 2.口岸以外邊防檢查監護費 3.機動車抵押登記費 4.核安全技術審評費 5.環境監測服務費 6.白蟻防治費 7.房屋轉讓手續費 8.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費 9.設備監理單位資格評審費 10.測繪儀器檢測收費(不含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自愿委托檢測費) 11.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(不含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自愿委托檢驗費) 12.清真食品認證費 (二)停征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(共23項) 1.地質成果資料費 2.城市放射性廢物送貯費 3.登記費。包括:進口廢物環境保護審查登記費,化學品進口登記費 4.船舶登記費 5.船舶及船用產品設施檢驗費(中國籍非入級船舶法定檢驗費) 6.衛生檢測費 7.委托性衛生防疫服務費 8.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 9.河道采砂管理費(含長江河道砂石資源費) 10.植物新品種保護權收費 11.農藥、獸藥注冊登記費。包括:農藥登記費,進口獸藥注冊登記審批、發證收費 12.檢驗檢測費。包括:新飼料、進口飼料添加劑質量復核檢驗費,飼料及飼料添加劑委托檢驗費,新獸藥、進口獸藥質量標準復核檢驗費,進出口獸藥檢驗費,獸藥委托檢驗費,農作物委托檢驗費,農機產品測試檢驗費,農業轉基因生物檢測費,漁業船舶和船用產品檢驗費 13.出入境檢驗檢疫費 14.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(含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檢驗費,不含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自愿委托檢驗費) 15.計量收費(即行政審批和強制檢定收費。非強制檢定收費不得列入行政事業性收費,不得強制企業接受服務并收費) 16.認證費。包括: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費,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費 17.檢驗費。包括:藥品檢驗費,醫療器械產品檢驗費 18.麻醉、精神藥品進出口許可證費 19.藥品保護費。包括:藥品行政保護費,中藥品種保護費 20.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費 21.民用航空器國籍、權利登記費 22.植物新品種保護權收費 23.測繪成果成圖資料收費 二、取消或停征的涉及個人等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(共6項) (一)取消的涉及個人等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(共4項) 1.預防性體檢費 2.興奮劑檢測費 3.機要交通文件(物件)傳遞費 4.培訓費。包括: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培訓費,國家法官學院培訓費,中央團校培訓費,中央黨校培訓費 (二)停征的涉及個人等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(共2項) 1.登記費。包括:婚姻登記費,收養登記費 2.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。包括:檢索費,復制費(含案卷材料復制費),郵寄費 部分政府性基金取消調整 財政部發布通知,經國務院批準,自4月1日起取消、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,切實減輕企業負擔,促進實體經濟發展。 此次政府性基金降費,主要包括兩部分:一是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和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,二是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,在擴大免征范圍的同時,設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上限。